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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施设备拆除及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GS10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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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施设备拆除及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GS10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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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337,444,749.62 元/批
保证金 90,000,000元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9-29 08:57:01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30 17:00:00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经理
联系电话:
13609398161
单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F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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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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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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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施设备拆除及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ZZCQ2026092100110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9-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30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详情

拆除范围主要涉及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区、动力厂、亿诚公司、液体CO2装置、三级泵房所属设施设备、一号福利区房屋、5#锅炉、408单身楼、刘化技校房屋、西部厂区除污水处理设施以外的构建筑物、设施设备、各类管廊支架、地下管线沟槽、设备基础基座。

设施设备主要为合成氨装置、尿素装置、甲醇装置、空分装置、转净化装置、变电站(不含总变)、供水及循环水系统、锅炉热电系统、化验室设备、仓库、厂区管网及备品备件。

 

所在地

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

标的现状

已停产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2026-2-28

评估机构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挂牌价

337,444,749.62元(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关于《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的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开具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的法人单位介绍信(列明参加踏勘人员),持介绍信参加由转让方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公告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正式资质文件、《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厂区拆除施工实施方案》《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厂区安全环保应急预案》等,转让方组织专家开展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交纳交易保证金、参与受让。

2.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核心岗位人员的在岗履职要求须写入《拆除施工实施方案》,其社保、劳动合同需与受让方单位一致。项目初审、报名阶段,若多家意向方持有同一法人单位相关资质进行报名,取消持有持该法人单位资质所有意向方报名资格。

受让方应于进场前提交完整拆除施工实施方案、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危废危化处置方案,报刘化集团安全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并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及永靖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后进场施工。拆除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受让方须承担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厂区危废、危化收集处置费用60万元(进场施工前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拆除过程中发现有毒有害介质、残留催化剂及化工残渣,须按照备案后的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危废危化处置方案,做好设施设备拆除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安全应急工作,第一时间交由转让方依法依规处置。

4.拆除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八大票证管理制度”,严防着火、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

5.受让方须为其全部现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须含伤残、身故、医疗)。

6.受让方需自行协调、办理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的固废倾倒处置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7.本项目成交后,标的资产中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等)须由受让方进行去功能化破拆处理后拉运。

8.施工作业中须彻底清除场地内所有地上地下障碍物,包括管线、管沟、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基础、树根、杂草、大块碎石等,不影响作业施工的树木予以保留。场地平整后须与周边地平设施标高协调,开挖后坑、沟、槽回填平整,无明显凹凸。

9.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作业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10.成交后转让方依据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发票。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线下结算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由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

4.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厂区拆除安全环保专项协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起重机械安装资质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级别资质,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受让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等不良信息记录,近1年拆除项目无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

3.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主体需具备以上资格条件。

6.本项目若联合受让,联合体不超过3家,联合受让协议须交转让方、甘交所集团备案。

标的交割

1.自移交完成起2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拆解、构筑物拆除、固废清运、场地平整。

2.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完工的,若刘化集团同意延期交割,则按3000元/日向刘化集团支付延期交割的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刘化集团不同意延期交割,则刘化集团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挂牌。

3.受让方须按《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厂区拆除施工实施方案》进行拆除及交割。在拆解、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处罚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转让方安排时间进行标的踏勘,标的踏勘后,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评审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公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公告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拆除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装运及转移,转让标的移交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4.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5.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交割标的的一切现状,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6.转让标的成交前,转让方须对标的及标的存放地的安全、环保、储存条件等情况负责,若发生盗抢、自然灾害、环保投诉、人员伤亡等情况,转让方承担相关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开展作业,所需装备、装车、运输以及装卸费、运输费、垃圾全面清运所涉及的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8.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9.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且标的资产交割前交纳履约保证金1500万元至刘化集团指定结算账户,用于约束拆除工期、废弃物合规处置、场地回填平整等。项目全部拆除清运、场地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全额退还。若造成污染、安全事故等,转让方按合同约定条款予以相应金额扣除。不足时,受让方须向转让方补交。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公告期期内,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通过评审并提交报名资料、交纳保证金的受让方):采用网络多次竞价,价高者成交。

2.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底价与意向受让方直接签约。

3.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转让方统一组织经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并开具介绍信的意向受让方进厂,由转让方安全、设备负责人员陪同,讲解设备现状、风险点、拆除边界。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9-29  09:00:00 至 2026-10-30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1.公告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时间截至2026/11/13日17:00),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主体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资质文件、《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厂区拆除施工实施方案》《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厂区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危废危化处置方案》等其他相关文件;转让方组织专家开展资格评审;

2.评审通过后方可交纳交易保证金、参与竞价。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由法人组织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9000万元,交纳截止时间、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交齐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3)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4)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5)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6)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时,除承担上述责任外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报名资料及委托合同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产权交易合同(待签).docx30尿素车间设备清册.xlsx合成氨(合成段)车间化工设备清册.xlsx合成氨(造气转净化段)车间化工设备清册.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黄经理,联系方式:13609398161

联系人:陈经理,联系方式:18919026866

咨询电话

0931-8483288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服务

400-828-9082

其他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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