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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机器设备及配件一批
资产属性
废旧物资
转让底价
6415700.00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3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523709851339F
法定代表人
丁军红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内部决策情况
经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议通过
批准机构
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评估情况
评估价值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11-30
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文号
YNNKZCPG2026-007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8-31
标的情况及列表
此次转让的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共计749项,主要包括:1.机械设备,主要为压榨机、行车、电缆、锅炉、蒸发罐、结晶罐、助晶机、锅炉、酒精储罐、发酵罐、烟囱等设施。2.仓库物资,主要有压榨、锅炉东方红推土机等糖机配件。3.账外设备,主要有部分设备、电机、叶轮工具等糖机配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在标的清单范围内按现状整体进行转让。
2.本项目转让资产范围以现场展示为准,部分标的有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不完整、已失效等现象,转让方对设备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转让资产实物与标的明细完全一致,同时不因实物的增减而变化。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处置现场进行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及瑕疵等),成交后不再另行对转让标的进行验收。
5.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值,成交后,转让方可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13%),如国家税率有调整按调整税率开具。
6.意向受让方未按本项目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的,云交所不予确认其受让资格。
7.本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8.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报名(提交以下报名材报名手续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1.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网络竞价须知》(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用电脑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2.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格。
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收到e交易系统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标的成交价格的【5%】通过e交易系统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交易价款。
二、资产交付
1.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签订《资产处置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综合管理协议书》(具体详见附件下载),并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移交,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视为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标的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皆转移至受让方。如本次转让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自然灾害、政府管控等不可抗力或转让方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转让标的不能如期移交的,转让方概不承担相关责任。受让方未能按转让方通知时间前往标的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的,转让方将不负责对该标的的保管,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同样视为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
3.受让方须在标的移交完成后【150】个日历日内自行完成项目的拆除、拆卸、搬运和垃圾清运,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拆卸、搬运、运输、垃圾清运和场地占用等)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受让方未在该时限内完成上述事项,每逾期一天,受让方须按【500元/天】支付转让方场地占用费,逾期超过【10】个日历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及《资产处置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综合管理协议书》。并按成交价格的【3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优先从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完成事项由转让方自行处理。若受让方未按《资产处置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综合管理协议书》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规定,致使转让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以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切割、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因切割、装载、运输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切割、装载、运输时不得损坏转让明细外的其他设备、建构筑物、公辅设施、供电线路桥架、行车等,如损坏受让方需按资产账面净值赔偿。受让方应自行判断自身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切割、装载、运输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切割、装载、运输、处置标的等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合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特别说明
1.云交所向受让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同时,云交所不负责交易价款的催收和权证变更的催办。
2.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生产日期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方式
提交报名后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
以e交易系统显示交易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未按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因受让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无法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3.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附件下载:报名材料.pdf 安全协议.pdf 机器设备及配件一批项目标的清单.pdf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9点至17点
交易机构联系人
叶经理
咨询电话
0871-63625456
交易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03号华夏国际广场B座3层
现场展示及踏勘
展示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龙塘糖厂
踏勘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8点30至17点
踏勘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
13887811089
特别提示
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签字捺手印);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踏勘联系人预约踏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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