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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莫利服务区2处修配厂捆绑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5238)
  • 得莫利服务区2处修配厂捆绑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5238)

得莫利服务区2处修配厂捆绑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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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85,000 元/年
保证金 55,000
租赁期限3年
租赁面积376.40
承租押金按年租金成交价的30%收取(不包含在租金价格内)
租金支付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18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8-24 17:00:00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樊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7205236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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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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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得莫利服务区2处修配厂捆绑出租

项目编号

 N0129FCZZ262423

挂牌起始日期

20268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68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哈同高速K180+550得莫利服务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资产招租

所在层数

1/1层

租赁建筑面积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按年租金成交价的30%收取(不包含在租金价格内)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现场实物为准

其他情况

1由于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知晓此情况。如成交后,承租方不可利用该房屋地址作为证照注册地,或者因此产生任何纠纷和瑕疵与出租方和交易机构无关,承租方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场地、设施向任何单位、个人做抵押、质押、担保、转让、转租、分包,也不得将承租方在租赁经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项目,收回站区,不退还服务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为汽车修配厂,承租方经营项目需符合相关要求。

4、出租标的目前在租状态,合同于2026年9月10日到期。原承租人享受优先承租权。出租方承诺,将于成交后协助新承租方腾退房屋。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764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6531

评估机构

黑龙江天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185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黑龙江省运通高速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年7次)

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 出租标的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6、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承租。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出租标的房屋设施及上下水、电、供暖按照现状交付,出租方只提供营业场所,经营所需资产(含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均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进行配置,并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自费安装独立水、电表,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额缴纳,取暖费用按照行政区域内商业用房每平方米供暖标准缴纳,垃圾清运费用按每月0.5元/平方米乘以租赁面积缴纳。

4、出租标的装修标准及风格须符合服务区改造主题和商业定位要求,所有经营区域须同步装修,装修结束后须得到出租方书面认可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租赁合同到期后,标的内除设备设施外的所有资产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允许在符合出租方管理要求前提下进行二次装修。

5、承租方自行办理有关经营项目的二次消防验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经营销售许可等经营资格手续并办理年审、承担相关税费,保证及时完成各项目对外营业所需的全部筹备工作,并在合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

6、承租方负责经营区域内物业管理全部事项(含安保、卫生、消防、水、电费等),并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

7、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排污问题、行政处罚及其他突发应急事件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责任。

8、承租方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成交价款30%的承租押金,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租赁期内,若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及承租押金,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9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可提供税率为5%的交易价款发票。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第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另行向出租方缴纳成交年租金30%的承租押金。

3、 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以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地点为准)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1874542991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盖章)

2)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盖章)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盖章)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55000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价幅度(元/年

2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8189:00-

20268259: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xls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樊女士 0451-87205236女士0451-87200175

举报投诉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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