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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出租方证件号码:123200004660070447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出租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委托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特别 告知
1. 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标的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标的现状的认可
2.本标的整体出租,不得分拆;
3.承租方不得擅自进行转包、分包,如承租方擅自转包、分包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4.承租方如对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经营期限相适应;
5.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承担600元评估费用,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内,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本公告中述及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交易机构交付给出租方,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方(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1、意向承租方应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本次招租不接受在以往学校店面经营中,有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要求将所租房屋腾退给学校等违约行为者的参与;或者前述单位和个人以其他名义报名的,若有发现,取消其成交资格或终止租赁合同;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遵守的事项;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综合评审方案》
1、标的最终以实际交付日期为租赁起始日期。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承租主体、经营主体需为同一主体且经营业态需为承租人合法的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包给他人;
3、标的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已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标的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标的自身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标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6、承租方需遵守《江苏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国家锅炉及饮用水的有关标准》,遵守出租方有关水、电及设施使用管理规定。需具有从事浴室、茶水房、洗衣房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不得改变现有房屋经营用途;
7、遵守出租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8、按月缴纳经营服务场所消耗的水、电、气费用。
9、无条件地接受出租方对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服务态度、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
10、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
11、承租方负责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清理,保持整洁,门前三包;
12、承租方需严格执行出租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洗浴:每分钟收费标准2角,茶水:8磅水瓶,约0.15元/瓶,5磅水瓶,约0.1元/瓶;洗衣熨烫项目收费标准由出租方审批后执行,应明码标价上墙张贴。需统一使用校园卡进行销售,经营过程中不得进行现金交易。
13、承租方需爱护茶水房、洗衣房、浴室内的设备及公共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出租方提供设备如需提供维修服务,按出租方维修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执行。无法修复的照价赔偿,由出租方核定价格后在押金中直接扣除。
1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5、自主办理上级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各项检测报告。
1.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携带相关证件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坐落、户型、经营环境等,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后取得由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函》作为报名材料之一。
2.联系人:蒯老师 联系电话:15152116060
踏勘时间:时间由出租方安排,提前电话联系。
3.因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一、交易方式: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4、《竞租承诺函》(加盖公章);
5、现场踏勘确认函;
6、其他材料。
三、领取《综合评审方案》方法:
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在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联系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获取《综合评审方案》。
四、竞租文件递交时间:
2026年9月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在此时间段之外递交竞租文件的,竞租文件将被拒收。
五、评审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32号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评审方式:综合评分,详见《综合评审方案》。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8-2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未成交的意向方,保证金在综合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竞买人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的申请,交易机构可以冻结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者其他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的;
(3)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4)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
(5)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1、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以首年成交租金为计费依据,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 )收费标准交纳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以下为单向收费标准)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承租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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