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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一批洗后动力煤3#转让
项目编号
N0129QT260385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8月1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8月13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存放地
黑龙江省鸡西市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
标的现状
1、转让标的为一批洗后动力煤3#转让,供货期内加权平均热值≥4000 千卡/千克、挥发分≥24%,供货指标以龙煤集团煤炭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报告单为准。
2、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煤矿(选煤厂、货场)车板交货含税单价,转让吨数预计为100000吨。本次交易实际发运数量对应的标的价款、矿铁运费、国铁运杂费,最终均以转让方出具的《累计发出商品登记表》累计数据为准,结合龙煤集团煤炭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报告单,据实完成最终结算。
转让底价
510元/吨(含税)
注:该价格仅为煤矿(选煤厂、货场)车板交货煤炭含税单价,不含矿铁运费、国铁运杂费。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会纪字第8号
行为批准单位
特别
告知
1、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3、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的,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5、供货期内,因受让方到站、收货人、专用线信息提报错误导致无法办理接发货,或因接货能力不足、无正当理由拒不接货等受让方单方原因,造成未能完成全部数量煤炭发运的,以《累计发出商品登记表》作为发运数量认定依据;成交标的预收总价款扣除实际发运煤炭对应价款后的差额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剩余未发运煤炭所有权归转让方,转让方不再安排发运交付;未发运部分对应的矿铁运费、国铁运杂费由转让方全额退还受让方。
6、因不可抗力,或铁路运力紧张、矿区检修等原因,导致无法足额或正常履约的,与交易机构无涉,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双方按《累计发出商品登记表》实际发运数据据实结算,剩余标的价款、矿铁运费、国铁运杂费全额退还受让方。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1、本次拉运期限为自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质量和数量验收及方法:质量验收按GB/T18666-2014《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执行;质量以转让方龙煤集团煤炭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报告单为准;数量以转让方龙煤集团煤炭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报告单的重量为准;煤矿(选煤厂、货场)装车线火车车板交提货,视为质量、数量验收合格。
2、铁路运输,转让标的由煤矿(选煤厂、货场)装车线火车车板交(提)货,经矿区铁路运输至鸡东、鸡西、恒山、滴道、梨树镇任意国铁发站,再通过国铁运输至受让方指定的一个国铁到站、专用线、且收货人为受让方全称。
3、煤矿(选煤厂、货场)装车线火车车板交(提)货;由转让方代受让方办理国铁托运及矿铁运输,受让方另行承担费用(国铁以货物运单标注为准、矿铁以龙煤集团煤炭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报告单的计费重量为结算依据);国铁运杂费按到站预估吨煤费用交纳,预估吨煤费用可通过中国铁路95306网站-运费查询-发站、到站查询-整车运费合计数计算;矿铁运费按15元/吨(鸡东、鸡西、恒山、滴道、梨树镇发站)交纳。
4、挂牌及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铁路部门、矿区政策调整,导致国铁运杂费、矿铁运费及其他运输相关费用上调的,所有新增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在矿区国铁发站鸡东、鸡西、恒山、滴道、梨树镇范围内自主调剂发运站点、统筹发运,受让方不得以此拒绝接货、要求索赔。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预估成交价款(成交单价*预计总数100000吨)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并领取《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材料)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汇形式一次性足额预付全部矿铁运费、国铁预估运杂费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如未按上述约定交纳视为违约,转让方扣除预收标的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本项目交易及对应交易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再继续履约,已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易机构在收到转让方、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预收的成交总价款转入交易合同载明的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收到交易机构划转的标的成交总价款及受让方预付的矿铁运费、国铁运杂费后,按交易合同组织发运。
6、转让标的实际成交价款、矿铁运费、国铁运杂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结算。结算依据为,供货期内转让标的交割完成后,依据转让方出具的《累计发出商品登记表》载明的交割总吨数乘以成交单价进行标的价款结算,矿铁运费、国铁运杂费依据转让方出具的《累计发出商品登记表》载明费用结算。
7、标的价款增值税发票(税率13%)由转让方开具,矿铁运费、国铁运杂费增值税发票由实际承运单位开具(税率以承运单位开具为准),全部发票受票方均为受让方。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以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地点为准)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杰 电话:13394675151
特别说明: 转让标的的地点由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联系咨询,意向受让方在展样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联系转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1530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划转给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含税增价幅度(元/吨)
5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8月11日09:00-2026年8月14日09: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附件下载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合同模板.xls
附件:累计发出商品登记表.xls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樊女士 0451-87205236;张女士:0451-87200175
投诉举报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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