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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园林路赛罕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985000.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537)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园林路赛罕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985000.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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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园林路赛罕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985000.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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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园林路赛罕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985000.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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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985,000 元/年
保证金 100,000
租赁期限3年
租赁面积4365.98
承租押金200000.00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06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8-12 17:00:00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陈经理
联系电话:
18748134631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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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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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园林路赛罕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985000.00元,租期3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617347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06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8-12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园林路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以实地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 4365.98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200000.0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以实地勘验为准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成熟农贸市场,人流密集
其他情况 以公告内容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9835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6-06-10
评估机构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985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克什克腾旗聚鑫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关于克什克腾旗聚鑫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研究赛罕市场公开招租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座落于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园林路赛罕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整体包括34处商厅;出租面积约4365.98平方米,房产用途仅限市场综合经营、小微食品加工零售等,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不得经营有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及危化品行业

2、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挂牌价格为1年租金底价。

3.本次出租的市场小微食品园区经营区域 B1-5 厅及 ABC 段地下商厅。标的物范围内部分商厅存在尚未到期的原有租赁关系,各商厅原租赁到期时间、面积等信息详见附件清单。承租方竞租成交后,不得干扰园区原租户正常经营,原有租赁合同持续履行直至到期。租赁期限区分起算:存有原租户区域,自原租赁合同到期次日起算本次租期;无原租户区域,按照标的移交时间计算本次租赁期限。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孙女士  15004860069。(请各意向方在工作日期间预约)。

6、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租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等报名资料扫描件(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需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押金、取暖费227147.00元(取暖费为预收,最终以热力公司当年实际收取金额为结算依据,实行多退少补,转、受让双方自行结算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押金、取暖费后10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房屋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押金、取暖费且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4、对承租房产的使用(经营)要求:

(1)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用途合理使用该标的。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新增固定设施设备,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承租方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现存建筑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进行部分修缮、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装饰及不改变结构的改造,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报备方案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项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未经报备及许可擅自施工的,视为承租方违约。

(2)承租方全面承担市场管理职责,履行市场运营管理全部义务,如出现相关管理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出租标的的实际管理人,对在出租标的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高空抛物、意外性事件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清理房屋、拆除自有可移动装修、设施设备时,不得对房屋墙面、地面、顶面、门窗及原有配套设施造成破损、划痕、拆除等损坏。若拆除过程中造成房屋损毁、设施破损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实际维修、重置费用标准,从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据实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承租方追偿;依附于墙面、地面、屋顶等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卫浴水暖电照、地面墙面装修装饰、门窗、门厅装修、停车场改造等装修、装饰及设备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损毁或索要补偿,出租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处置、改造原有装修。

5、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房产,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租金按承租方实际租赁天数据实结算,出租方将承租方已缴纳未到期租金、押金全额无息退还。

8、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涉及原租户的按原合同执行);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取暖费、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及消防维保费、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标的出现因非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出租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承租方逾期缴纳上述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行政处罚、停水停电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出租方因此被有关单位追责、垫付费用,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全额追偿。

9、出租标的移交后,与出租标的相关的一切消防、安全、资产完整等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承租方装修、改造等原因造成资产破损、漏水等房屋问题,承租方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屋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承租人不得以租赁房产仅有一次消防等原因拒交迟交租金或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11、租赁期间,承租方积极配合出租方及出租方主管部门,依法协同消防、卫生、市监、公安、税务等部门做好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2、因承租方市场管理不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价格欺诈、商户资质、噪音扰民等问题),导致消费者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场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渠道投诉并由上述部门正式转交处理的案件,承租方需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每次扣除押金的10%-50%。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扣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押金补足至原定数额,逾期未补足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因承租方管理不善导致市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食物中毒等)或造成重大负面舆情的,承租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出租方因此产生任何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4、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15、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联系电话:孙经理   15004860069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8-06 09:00:00 至 2026-08-12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承租申请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8-1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押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行为,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纸质报名资料与出租方签订的交易合同递交中心并按照公告约定交纳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8-06 09:00:00-2026-08-13 10:15: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小微食品园区在租标的明细表.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陈经理
咨询电话 1874813463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艾经理    18586095993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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