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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甘肃张掖智鑫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15%股权
标的编号
ZZCQ2026080300019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8月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8月3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甘肃张掖智鑫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崇业路与腾飞路交汇处西北角智能制造园生活区科研大楼一层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丰良
成立时间
2024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620702MADNWRF219
所属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经营范围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金属制品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职工人数
0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甘肃智鑫科技有限公司
40
2
智鑫(西安)复合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30
3
甘肃省桑穗科技实验有限公司
15
4
张掖经开区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2025年8月31月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34,199.67
897,779.21
-63,579.54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报表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报表类型
月报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元)
1.00
评估基准日
2025年8月31日
评估机构
甘肃中勤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元
净资产
855,300.00
897,800.00
-42,500.00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91620702MA722L1L8U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1号专家楼4层
持有产(股)权比例
15%
转让产(股)权比例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张掖经开区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张掖经开区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股权事项的批复》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利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次转让股权为张掖经开区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对应股权,该股东认缴出资额300万元,截至审计基准日未实际缴付出资。项目成交后,该笔出资的实缴义务全部由受让方履行,受让方需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足额按期完成出资。若受让方未依法履行实缴出资义务,造成转让方被起诉追偿、被追加执行、遭受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各类风险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各类相关损失,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4.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5.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标的企业资产状况详见甘中勤评字[2025]第276号《资产评估报告》、甘中会审字[2025]第340号《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严格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履约要求,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不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意向受让方在项目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的,即视为意向受让方接受本转让公告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不低于转让挂牌价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4.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受让方须严格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履约要求,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交纳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5.本次转让活动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6.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它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500元人民币,按照项目公告和报名资料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以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以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服务费
按照已签署的报名资料收取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15294122076 联系人:康经理 联系电话: 19993653474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华府天地综合楼A座17楼(甘交所集团张掖服务中心)
其 他
1.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
2.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
3.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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