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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目前有1号超市、2号超市、3号超市、京东超市(校企合作项目)、水果超市。其中1号超市位于体育馆北侧一楼,分上下两层,一层为经营场所(实际营业面积约100m²),二层为仓库(面积约100m²)。
2.在校师生约5300人,每年会因为实习、走读等原因引起学生人数发生变化(校方即出租方不保证在超市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引起的消费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承租方自负盈亏。),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时应谨慎考虑。
3.校方即出租方仅提供现有门面房,装修、装饰其它所需均由承包经营期承包人(承租方)自行解决。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出租方证件号码:123200004660070447
特别 告知
1、该处标的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该处标的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标的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标的现状的认可。3、意向承租方同时报名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超市房屋的(含水果超市),意向承租方仅可成交其中一处标的,竞价(如需)及成交顺序依次为体育馆一楼北侧房屋(用于1号超市)、体育馆一楼北侧房屋(用于2号超市)、体育馆一楼北侧房屋(用于3号超市)、体育馆一楼北侧房屋(用于水果超市),意向承租方需知晓上述事实,谨慎参与承租。4、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承担600元评估费用,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内,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本公告中述及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交易机构交付给出租方,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方(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报名,严禁借用他人资质报名),其中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销售或预包装食品业务;2、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3、意向承租方须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包经营高等学校校园超市三年及以上经营业绩。(提供至少3份相关合同原件证明材料,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仅认定1份,提供的合同文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所有文字、印章、签字及日期等信息均需易于阅读否则不予认定);4、提供至少1份意向承租方在履行经营合同期内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须经合同对应甲方认证并由其加盖公章);5、意向承租方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租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6、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页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标的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已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标的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标的自身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标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6、意向承租方承诺在报名前已仔细阅读并知悉《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风险客户”名单管理办法(试行)》(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6-04/17/article_2026041710103259055.shtml),并愿意遵守其中条款和管理要求。
1、缴纳:金额533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8-1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承租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3、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承租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的申请,交易机构可以冻结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者其他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的;(3)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4)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5)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1、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以首年成交租金为计费依据,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 )收费标准交纳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以下为单向收费标准)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承租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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