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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兰渝铁路陇南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长途车站 公交车站 商业开发)一期工程东楼酒店用房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08月03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08月28 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详见附表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位置
房屋建筑面积约(㎡)
挂牌价
(万元)
1
兰渝铁路陇南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设项目(长途车站 公交车站 商业开发)一期工程东楼酒店用房
陇南火车站站前广场
16630.58
8170
转
让
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陇南市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6年5月25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告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本次转让标的未办理权属登记证,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存在租赁情况的,具体事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约定执行。5.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6.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转、受让双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7.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公告期:2026年08月03 日—2026年08月28 日17时。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后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我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6年08月20 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4.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接到甘交所集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5.本次转让标的未办理权属登记证,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转让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暖、气等相关事项的入户或登记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因政策、规划变更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全部风险和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8-03 09:00:00 至 2026-08-28 17:00: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本次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0000.00元,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在交易结束后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款项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另行支付后,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7个工作日内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3)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4)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5)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6)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时,除承担上述责任外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咨询电话
19219391196 19993906667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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