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船舶 矿权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南 四川
0 人关注41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出租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麻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妍
联系电话:15981796261
特别 告知
1. 本次租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9项、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25项、机器设备132项、车辆5项、电子设备56项、土地使用权1宗及其他无形资产3项。其中:
(1)房屋建筑物9项,主要为轧花车间,位于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克孜勒博依镇依提帕克村6组60号轧花厂内,建筑面积约为4052.73m²,建成年份为2013年。
(2)构筑物共计25项,主要为大门口道路修缮,位于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克孜勒博依镇依提帕克村6组60号轧花厂内,建筑面积约为64414.46m²,建成年份为2015年。
(3)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共计188项,主要为轧花设备及配套设备,位于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克孜勒博依镇依提帕克村6组60号轧花厂内,包含轧花机、打包机等机器设备。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均可正常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状况一般。
(4)车辆共计5项,主要为小型轿车,位于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克孜勒博依镇依提帕克村6组60号轧花厂内,型号为大众,购买年份为2015年,所有人为伽师县兵棉棉业有限公司,年检、交强险、商业险到期日均为2026年8月31日,无违章。
(5)无形资产共计4项,为伽师县兵棉棉业有限公司名下一宗工业用地,坐落于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克孜勒博依镇依提帕克村6组6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749.40m²,使用期限为2016年2月3日至2066年2月2日止。
2.本次租金评估值为含税(增值税)价。
3.本次租赁资产用途仅为籽棉收购、加工,涉及须经批准的项目,承租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容许经营噪音大、有污染等违反租赁资产所在地社区、物业及相关行政机构管理要求的项目。承租方不得改变原用途,在承租期间不得将标的资产进行转租或分租。
4.本次租赁资产意向承租方最终承租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承租方须自身具备或委托的第三方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叉车操作证、电工证、焊工证、高空作业证等),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本次租赁资产的建筑面积由出租方提供,若出租厂房面积与实际测量不一致以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本次出租方已出具说明,承诺如果因资产产权瑕疵引发的纠纷和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次拟租赁土地使用权范围内,除资产清单所列房屋建(构)筑物外,其他房屋建(构)筑物(包括其所占土地)均由出租方自用,不属本次租赁资产范围。
7.此次租赁资产由资产权利人委托出租方对外出租,租赁合同由产权单位与承租方签订。
8.本次租赁资产的型号,数量,质量,状态均以实地踏勘为准,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9.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土地性质、车辆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车况、标的瑕疵等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及出租方占用情况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合同效力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10.其他详见《租赁方案》《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安全管理协议》(待签)等备查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存在优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本项目整体租赁。
3.租赁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报名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出租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出租公告之全部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要求退租。承租方在成交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最终承租方一经确定,即视为项目成交且租赁合同成立(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履行相关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最终承租方应当按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提示签署成交确认书。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方式:
(1)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采用动态报价的项目中该意向承租方在报价期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了有效报价,则由该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成交价根据挂牌底价与有效报价孰高确定;
(2)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由最高报价者作为最终承租方成交,成交价为最高报价金额。
5.本项目最终成交价仅为首年租金价格,租赁期内其余年限租金应当按《租赁方案》约定执行。
6.最终承租方须在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
7.移交标的:承租方应自全额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出租方有特殊要求或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文本、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及交易费用,视作承租方单方违约解除租赁合同并放弃承租标的,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再次出租,且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再次出租成交金额的差值的权利。
9.交易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部分租赁标的产生争议应就该争议部分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若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10.承租方交易费用: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服务费,具体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租赁项目以首年成交租金(按12个月计算,不包含任何形式的租金减免)为计费依据。
11.若最终承租方未能按交易规则、公告或交易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缴纳交易费用、配合办理资产移交、与出租方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等义务,逾期履行超过1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出租。
1.交易保证金设定为59万元。
2.交纳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 提示:意向承租方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在已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基础上对出租方作出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并在仅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承租标的的承诺。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3.公告期满后,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的,该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在竞价阶段该保证金转化为竞价保证金,待最终承租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4.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视为违约:(1)采用动态报价交易方式的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但该意向承租方在报价期内未能有效报价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承租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出现上述第(1)种情形的,由该意向承租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租赁交易的意向承租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产生最终承租方后,如该承租方未按期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支付剩余租金、缴纳交易费用、配合办理资产移交等情形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因出租方过错导致的除外。6.意向承租方或最终承租方违约须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2)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3)交易所、出租方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4)以上款项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7.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返还。8.承租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公告及合同约定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交易所有权以保证金优先抵扣相关交易费用,不足部分,承租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首期租金或赔偿款项不足的,由承租方补足。
资产明细表(伽师轧花厂).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伽师轧花厂).pdf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