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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第21公寓和体育场馆自助售货机场地招租
项目编号
N0129FCZZ262014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7月2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8月4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
占地面积
单台设备占地面积≤1.2㎡
合计面积13.2m²
租赁期限
3年(装修期另行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10天
履约保证金(押金)
成交年租金20%
房屋现状
场地状态
学生第21公寓为闲置状态;
综合体育馆原租赁合同截止至2026年9月14日;
军工大操场、北体育场、南体育场、南篮球场原租赁合同截止至2026年10月14日;
是否设置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出租要求
1、出租场地用途要求:投放自助售货机(饮品类和预包装食品)共计13台,分别为:综合体育馆3台、军工大操场1台、北体育场1台、南体育场1台、南篮球场1台、学生第21公寓一楼6台。
承租方仅可在指定点位投放自助售卖设备,仅限销售瓶装 / 听装预包装饮品、速食代餐类预包装食品;严禁经营现场冲泡、调制类饮品及食品,禁止售卖烟、酒、自制食品,不得设置博彩、赌博类设备及功能。
2、承租方不可超范围经营。不得私自转租或委托第三方经营。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依照出租方安全、卫生、防疫、消防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进行合法经营。
4、营业项目、销售价格、装修及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方可经营。允许装修改造以适用于“出租用途要求”的各项功能。装修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批。装修前期投入的一切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5、在出租期内,因出租方建设、发展、规划另有他用时,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等其他因素,出租方将与承租方终止协议,退还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出租方不承担其它责任与经济损失,承租方要无条件配合退租。
6、承租方保证每台设备均有可靠接地及漏电保护。
7、学校校园实行车辆管理,车辆进校需学校审核并交纳费用,进入校园车辆为送货专用,车辆停放地点、通行时间、通行线路等需按出租方要求执行。
8、合同期内,如承租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押金全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出租方提供电源,但需承租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敷设线路进行改造。电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标注24小时客服电话和运营员手机号,出现故障问题4小时内进校处理。
11、承租方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12、设备除自身logo商标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投放广告。
13、设备要求:设备需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简易扫码支付,支付过程不得过度索取师生个人信息,承租方需出具相关合规承诺书。
14、消防安全与食品安全:承租方承担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 / 食品问题,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并赔偿校方损失;设备需做好防虫、防尘、消毒处理,每日对设备外部、取货口等进行卫生检查并留存记录。
15、具体招租要求详见附件:自助售货机场地招租要求。
16、本项目整体租赁期限为3年,不同场地租赁起始时间分批次执行,其中处于租赁状态的场地需待原有租赁合同到期、原承租方退场完毕后交付意向承租方,交付前场地使用权、经营收益归原承租方所有。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晓各场地交付时间差异,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租金、解除交易或索赔。
17、出租标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8200元/年/处
评估基准日
2026年7月15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东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挂牌底价
16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哈尔滨工程大学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哈尔滨工程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校后勤集团纪要[2026]1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自助售货机场地招租要求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饮品、预包装食品等相关资质。
2、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得为出租方在职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等利害关系人,报名时须提交书面承诺。
标的交割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合同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电、网络、物业等使用和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供暖费由出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提交报名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请提前联系展示联系人确定时间)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老师,15134565415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6年8月4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6年8月4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信用查询佐证材料;
(3)相关承诺;
(4)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5)交易须知(签章)。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金额: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后全额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年)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7月29日09:00-2026年8月5日0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zip
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自助售货机场地招租要求.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0451-87200172;庞女士:0451-87200255
举报投诉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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