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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转让标的主要包括南陵县家发镇锡箔路长山度假农庄3幢酒店别墅,总建筑面积为2,134平方米,其中1号楼面积为714平方米;2号楼面积为600平方米;3号楼面积为82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均为混合结构,1号楼、3号楼总层数均为2层,2号楼为3层。外墙均为贴砖及乳胶漆,内部地面均铺地砖和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
2、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相关建设资料,所占土地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为南陵长山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非转让方),转让标的本次转让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且转让后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受让方以现状接收后自行处置。
3、关于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情况,详见安徽宇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陵县家发镇锡箔路长山度假农庄成本价格咨询评估》(安宇估价字(2026)第007号)。
转让方名称:南陵县家发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2230030287625
机构地址:南陵县家发镇麻桥街道
负责人:林森
机构性质:机关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相关建设资料,所占土地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为南陵长山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非转让方),转让标的本次转让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且转让后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受让方以现状接收后自行处置。受让方须自行考虑和承担该状况可能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并不得因此要求退还转让标的转让价款。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南陵县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南陵县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受让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因受让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相关建设资料,所占土地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为南陵长山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非转让方),转让标的本次转让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且转让后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受让方以现状接收后自行处置。受让方须自行考虑和承担该状况可能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并不得因此要求退还转让标的转让价款。”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5、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相关房屋建筑物实际面积如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6、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提供的《南陵县家发镇锡箔路长山度假农庄成本价格咨询评估》(安宇估价字(2026)第007号)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交割(交付)依据;转让标的状况(包括不限于权证、面积、质量、外观、结构等)以实际现状为准,如与本公告和《南陵县家发镇锡箔路长山度假农庄成本价格咨询评估》(安宇估价字(2026)第007号)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7、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气及物业费(如有)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日后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各自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如需)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01-报名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pdf
02-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3-保证金账户及付款要求.pdf
04-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05-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样本).pdf
特别 声明
南陵县家发镇锡箔路长山度假农庄3幢酒店别墅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南陵县家发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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