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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理位置:转让标的距离长沙市政府直线距离约4.6公里,距离五一广场商业中心直线约8.5公里;距离梅溪湖商业中心直线距离约1.8公里,距离汽车西站交通枢纽直线距离约2公里,距离河西王府井商业广场直线距离约4公里。
2、交通条件:交通便利,周边有多条公交线路。
3、公共配套:学校、医院、邮电局、娱乐设施、银行等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1、权益状况:麓龙路199号麓谷商务中心A栋403房、A栋404房、A栋405房,不动产证号分别为: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016879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017037号、湘 (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017017号,房屋所有权人均为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途为办公。
2、麓龙路199号麓谷商务中心A栋403房、A栋404房、A栋405房建筑面积分别为180.53平米、186.55平米、252.12平米。
3、实物状况:转让标的建造于2005年,无明显沉降,承重构件和墙体维护状况好,地面及水电设备维护状况良好。
转让方名称: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55166999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实地勘验。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湘融评字【2026】第0018号。该评估报告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功能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资产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资产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不低于转让底价;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特别告知:本次资产转让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成交后的最终价格须按相应税率增加相应的增值税费,该增值税费由受让方直接支付给转让方,相应税率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确定。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及交付,竞买人应对竞买标的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责任、风险和损失。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全部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点击下载)
1、缴纳:金额3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2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4‰(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
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2%(服务费不足3600元的,按3600元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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