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生态资源 数据产品类 矿权 林木 船舶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浙江 海南 广西 云南 河南 山东 四川
1 人关注1537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20%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60116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6年6月5日
内部决策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2026年3月17日);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年3月17日);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6年3月27日);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26年4月2日);
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26年5月29日)。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7月2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7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妥让方
披露到期延长,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次
转让方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号码
91320594MA7LQWHP0D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法定代表人
袁博
住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内G4-301-153单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所属行业
创业空间服务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2年3月18日
股权结构
中科创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70.00%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发展有限公司 20.00%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0%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5 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16.50
负债总额(万元)
47.30
净资产(万元)
669.1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24
利润总额(万元)
-87.73
净利润(万元)
-88.00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6年5月31日)
672.01
20.99
651.02
0
-18.17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5年 9月 30日)
1346.13
172.79
1173.34
570.34
416.63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6)第1301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9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1346.13
净资产:1173.3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34.67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无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中科创星投资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三条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 234.67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35万元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接受联合报名。
备查文件
1、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第182号);
2、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第15号);
3、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4、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发展公司关于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批复);
5、《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苏立会专字[2026]0802004号)、《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6)1185号);
6、《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发展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2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2026)第13015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9、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企业工商简档;
12、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20%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4、拟与受让方签订的《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5、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605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贺经理、李经理
联系电话
0512-69820619
公告附件:
承诺函.docx
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使用).docx
基本情况登记表(自然人使用).docx
《国有产权转让合同》范本
保证金及价款缴纳账户.png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