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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评估情况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披露内容,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包括瑕疵),并自愿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问题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等情形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尚未建成投产,具体资产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豫中和评报[2026]078号)、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3.本次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之目的系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烧碱及下游系列配套项目,标的公司承诺:
1)标的公司拥有19万吨烧碱项目产能指标。
2)烧碱项目可研立项、环评、能评、两高评审已获批复。
3)项目综合电价约0.47元/度。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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