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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方名称:常州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1MW2U269
3.注册资本:187500万元
4.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001室
特别 告知
1.常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商品房销售合同》、《实物资产交割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标的列示面积摘自常州市测绘院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报告中所列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不动产权证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上所载面积为准。公告列示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
4.标的为一手新房,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5.转让方竣工验收交付手续尚未完成,转让方承诺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
6.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7.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8.受让方应按照系统提示及时付清成交款、服务费包括公告中约定由受让方承担的费用,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产交所及转让方有权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本次成交标的,并有权没收保证金。
1.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产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向产交所提交以下资料:自然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后,在转让方通知时间内携带成交确认书、自然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至转让方处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
3.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缴纳完毕后12个月内,在转让方通知时间内,与转让方办理房产交付手续。
4.在不动产权属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5.标的维修基金、水、电、气等新装入户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若在本次标的成交后12个月内,转让方未能协调完成办理过户标的至受让方名下(受让方未配合的情况除外),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退标(不计息退还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但不得主张退标以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1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缴纳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以挂牌底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12566元;
2.高于挂牌底价成交的,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交易双方服务费全部向受让方收取。
3.成交之日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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