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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清单
报废轨道1900元/吨
报废配件、材料1600元/吨
转让方名称: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阿龙山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204707817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轨道、报废配件、材料,根据转让方确定底价报废轨道1900元/吨、报废配件、材料1600元/吨,本次转让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标的状况、型号等以实地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并在对此项目做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参与竞价须知:本次转让标的按报废轨道单价1900元/吨作为该项目的挂牌底价,加价幅度为1元,报废配件、材料的涨幅同报废轨道的价格同比例增长(如报废轨道吨单价增加1元,报废配件、材料的吨单价同时增加1元)。
2、本批资产转让方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承诺,如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3、本次资产处置转让方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发票。
4、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产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内蒙产权交易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云闪付、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一次性支付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公告标的照片、清单仅供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中心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当交接过程中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成交价款时,受让方需每次向中心补交2万元保证金),受让方在接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如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资产交接的,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3、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完毕后出具《资产确认单》,受让方按照《资产确认单》中的最终交易价款,向中心支付全部交易服务费,中心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4、受让方在交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装车、运输、清理现场等工作,听从转让方的指挥,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
5、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等关键信息。
6、本次转让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方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受让方在受让该标的后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
受让申请书.doc
资产确认单.doc
1、缴纳:金额2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中心收到《资产确认单》后,按照最终拉运数量扣除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剩余部分中心在3个工作日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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