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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为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E栋2114住宅房地产,据“江苏中盛(徐州)评报字第2025-2097号”评估报告所述,目前处于毛坯状态。
2、转让标的处于在租状态,租赁到期日为2026年10月15日,承租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3、该标的房地产已有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海口市房权证海房第HK004062号”,证载内容如下:
(1)房屋所有权人:徐州市财政证券公司;
(2)房屋坐落: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
(3)幢号:E;
(4)房号:2114、2115;
(5)结构:钢混;
(6)房屋总层数:25;
(7)所在层数:21;
(8)建筑面积(平方米):107.11;
(9)设计用途:住宅。
3、本次转让标的仅为证载房号2114及2115中的2114,证载建筑面积107.11平方米为2114与2115的合计面积,根据“江苏中盛(徐州)评报字第2025-2097号”评估报告所示,本次转让标的建筑面积为27.1平方米。具体转让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转让方名称:徐州市国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728728344H
特别 告知
1、据房屋所有权证所示,该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徐州市财政证券公司”,相关处置权归转让方所有。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若因房屋所有权人与转让方不一致的原因,导致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承诺不追究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任何责任,交易机构将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价款全额无息退还;
2、本次转让标的无土地证且土地性质不详,最终土地性质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3、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4、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5、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6、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契税等相关税费按照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若因房屋所有权人与转让方不一致的原因导致权属变更登记未能办理成功的,受让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已发生的各项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予补偿;
7、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8、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过户时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9、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承诺在报名前已仔细阅读并知悉《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风险客户”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 (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6-04/17/article 2026041710103259055.shtml)并愿意遵守其中条款和管理要求;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1、本转让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2、本转让项目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标的目前处于在租状态,承租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承租方应在标的受让公告期间,向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承租方优先权行权方式如下:
(1)承租方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间和延时报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承租方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3、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交易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4、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1、缴纳:金额65040.00元,截止时间2026-07-0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3、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1、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受让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 )标准,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双方服务费。(以下为单向收费标准)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受让方不得以交易双方解除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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