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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租标的的租金底价、成交价均以年租金为准,承租方为年租金报价最高者。
2.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竞标前,须赴现场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并获得转让方签字确认的《租期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废品回收、理财私募财富公司、保健类产品推销、无证照幼儿园、无证照养老机构、危险品经营等项目,且不得用于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已包含在租金中。
5.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且不能影响主体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6.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并按上述合同签订。
1.出租方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137180719N
3.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已包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物业费用,水电等费用须由承租方另行承担。
6.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违约或被视为违约,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可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等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各项费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公告内容及《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视为恶意竞价并自动放弃此房屋,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缴纳:金额1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0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承租方缴纳首期房租、承租押金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保证金将转为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部分将无息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应缴部分需承租方另行补足,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按租金总额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双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pdf
租期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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