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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1号边检总站学员楼和综合楼房屋土地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XZ202606HN2104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6月1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7月1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1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挂牌价格
(元/月)
竞租保证金
(元)
1
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边检总站学员楼和综合楼房屋(含所占土地使用权面积)整体招租
23400.12(土地面积)/
34953.03(建筑面积)
332,127.00
1000000
租赁期限
5-8年(最终租赁年限以上级单位实际批复为准)
租金递增方式
逐年递增1%
租金支付
租金按月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需每月20日前预缴下月的租金)
装修期限
296日历天(不计入租赁期内,装修期内免租金)
租赁押金
首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
承租人优先权
否
房屋现状
1.学员楼建筑面积为10610.9㎡,建成约为2009年1月。为地上7层,无地下室,框架结构。已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4357号)。从2016年闲置至今,内外墙为白色涂料,铝合金门窗,局部出现内墙涂料脱落和地板砖、门窗等损坏。2.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4342.13㎡,于2016年9月完成建筑主体及外墙窗的安装,2020年进行地下室的装修并投入使用,目前室内为毛坯状态,未安装电梯、消防管道等设备设施,未办理建筑物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且未办理相应产权证。为地上8层,地下室1层,框架结构。项目需要安装配电变压器、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及电梯工程、室内外装修等投入才能使用。
租赁用途
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经营娱乐场所以及高噪音、高污染场所,不得影响周边小区居民健康和生活休息,符合环保要求,其他租赁用途根据承租方经营需要自行决定。
重大事
项说明
1.综合楼目前仅完成主体结构和外立面施工,室内墙体砌筑、装修、水电消防、电梯等房屋功能缺频,室外高低压配电、给水、排污、网络、燃气等尚未建设完善,同时学员楼为老旧房屋。本次招租按现状招租,租赁期间(含免租期)招租方不再另行维修维护或购建相关设施设备,涉及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安全的修缮加固由招租方负责。2.竟租人摘牌后,按招租方提供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待招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出租后方可生效。若招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未批准,则取消交易,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租方、海南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权利、任何赔偿和任何要求。3.由于综合楼没有按原施工图纸完成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不具备确权办证条件。承租方对综合楼建设改造时,建设方案须符合规划报建、消防验收、质量安全以及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提前报招租方并取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配合招租方同步推进房屋确权办证工作。因装修改造、功能完善所产生的的一切工程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为推进房屋整体确权办证所产生的、非因承租方装修改造行为而引发的规划报建、行政审批等待摊费用由招租方承担。4.承租方报名前应实地考察标的实际情况,并向招租方具体了解咨询标的现状,报名视为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两栋房产一切现状(包含房屋土地的规划性质和用途),自行判断是否具有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同时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6年1月15日
评估机构
海南明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招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招租方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1100000MB02967459
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1号
负责人:王海兴
机构性质:机关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中共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员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国家移民管理局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意向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合同生效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3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3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承租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外借。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签订前,原合同仍有效。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其所缴纳的押金作为“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直接补偿给招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给招租方造成损失的,招租方仍有权主张赔偿。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移民管理机构使用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限期收回房屋土地,双方的经济损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担。
7.租赁期间(含免租期),承租方要承担落实消防安全和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的规定,招租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力。该房屋土地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使用房屋前,要投入经费对房屋功能进行完善,修缮破损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房屋不动产权证未办结,承租方不得使用房屋,亦不缴纳租金。
8.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承租方须将房屋清扫干净后无条件退还招租方,如承租方未尽该项义务,则每逾期一天承租方应向招租方支付原日租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承租方逾期1个月不交还房产,招租方在三倍收取原日租金的基础上,没收全部押金。
9.房屋出租期间涉及与其他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纠纷处置由承租方负责,招租方予以配合。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标的交割
按《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海南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现场展示
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6年7月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招租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竞价安排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幅度(元)
延时竞价周期
6月17日9:00
7月2日09:00
1000
120秒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 吴先生 66558021 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委托方标的现场勘探联系人:刘警官1887612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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