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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陵水县黎安实验小学琼D18918等10辆大型专用校车整体打包转让
编号
XZ202606HN3057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终止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6月1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6月25日
标的简况
序号
标的名称
车辆厂牌
首次登
记日期
燃料
种类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陵水县黎安实验小学琼D18918等10辆大型专用校车
宇通牌大型专用校车
2018-02-12
柴油
56.5
15
标的
情况
1、标的系宇通牌大型专用校车,燃料种类为柴油,转让车辆均有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保险单等。10辆车均为56座,排气量均为4.98L,总行驶里947000公里,年检有效期至2026年8月,交强险至2027年3月25日,强制报废期至2033年2月。无购置完税证明、商业险,车辆均可正常行驶,目前车辆交强险在有效期内。
2、车辆情况详见《车辆信息明细表》及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海南中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2026年)第202605070号.
特别
告知
1、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本次标的转让成交后仅提供非税发票。
评估
评估价
56.5万元
基准日
2026年4月29日
机构
海南中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黎安实验小学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468844730068592A
注册地:海南省陵水县
法定代表人:赵建捷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承诺
1、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3、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
策文件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黎安实验小学关于申请固定资产处置的请示
行为批准或备案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不支持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具体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及处理。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交割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程中转让方应承担的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余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车辆转移登记必须是受让方,不接受将车辆转移登记到除受让方以外的第三方)。
4、擦除车身上所有的企业名称、专有图案等工作由转让方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按《车辆转让合同》约定执行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3、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4、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
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
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陵水县
报名
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下午17:00
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6月25日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处置
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6)未按照《车辆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缴纳(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竞价安排
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
周期
6月18日
9:00
6月26日
2000元
120秒
附件
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
《网络竞价须知》
《车辆转让合同》
《车辆信息明细表》
咨询
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郑女士 0898-88212428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66558002
单位
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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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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