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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晋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事务中心
联系人:郭梅霞
联系电话:18734445037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晋城市市区公园、广场房屋及场地27处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房屋招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4、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涉及优先承租权人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我方承诺按照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中场内行权的有关规定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优先承租权人;
6、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租期内房产内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2.承租期间水、暖、电、卫生费等相关费用不包含在租赁费之内,由承租方自行负担;
3.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并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装修,但出租单位不得承诺认购、退回或折价收购承租人的装修费用,合同到期后不予补偿。
5.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6.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7.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可独立解决工商注册事宜,取得消防合格手续等,具备在该项目合法经营的条件;
9.原租户中标、租期顺延,其他意向承租方中标、房屋(或场地)在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租期自移交之日起计算;
10.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等,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若挂牌期间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除原租户之外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首先由该意向承租方单独进行报价,该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再由原租户就此价格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征集到除原租户之外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首先由非原租户意向承租方进行竞价,产生最终报价,再由原租户就此价格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之后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没有原租户的由出租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本次中标承租方承担;
3)同意本次标的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出租房、承租方各自承担;
4)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6、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6: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7、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1、缴纳金额:8000元。
2、缴纳截止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
3、缴纳方式:按系统提示缴纳。
4、保证事项: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后续承租义务的;
②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③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⑤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的;
⑥未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未支付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的;
⑦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⑧相关法律法规及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承租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5、处置方法: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在支付首期承租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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