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 e 交易系统报名时仅需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现场勘验确认表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