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工美藏品 土地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资源使用权 排放权交易 船舶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南 新疆 安徽 甘肃 海南 广西 浙江 云南 山东 四川 河南
1 人关注2251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1.标的位于长沙市丁字湾街道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外贸校区食堂内,距地铁站“金盆丘(钢官窑巴士站)”站约2.9公里,距望城丁字客运站约3.3公里;南临向学路;西邻桃李路,北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2.周边有外贸路、向学路、桃李路等城市主次干道,道路通达性好;周边规划有地上停车位,停车较为便捷。
3.区域内“六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接驳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宗地内雨污分流,排水畅通;市政供电保证率达95%以上。
(上述信息来源于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为湘慧源房评【2026】第01008号)
出租方名称: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8674384777
特别 告知
1、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湘慧源房评【2026】第01008号)。评估报告置于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备查,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对校内环境等可能影响门面经营的因素进行充分调查,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承租方实地勘验。
2、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交易 条件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支付,次年租金需在前一年租期到期前1个月缴清。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不接受联合体竞租,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教职工不得参与。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
2、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意向承租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标的出租通过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应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租金按年度缴纳。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租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合同到期或解除时,承租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原内部设施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如无扣除承租押金和安全保证金的任何事项,承租押金和安全保证金由出租方在承租方退场后15天内无息返还。
8、如承租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9.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2024年、2025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
10.意向受让方需具备超市经营经验,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超市零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11.本次出租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费用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物业结构、毁损物业设施。如装修物业,需向出租方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或者非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保持物业完好,物业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自动归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对此有权利主张,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对价要求。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
6、严格遵守出租方各项校园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出租方开展的食品安全检查、消防检查等各类检查工作。
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售价,不高于属地同类市场均价的97%,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自愿接受出租方后勤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常态化监管、检查,积极配合相关数据核查。
8、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500万元)、公共责任险(保额≥500万元),承租方确保保单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在保单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单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相关部门备案。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5-2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笔年度租金的一部分。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定《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按约定支付租金),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②未能确定为承租人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租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1、出租方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2.4‰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