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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美兰区演丰镇演海村渔业发展中心项目597.25㎡房屋(223.65㎡集体土地)公开挂牌招租
项目编号
XZ202512HN2235-3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3月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3月23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海村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建筑面积(㎡)/
招租土地面积(㎡)
竞租保证金
(元)
挂牌底价
(元/年)
1
597.25/
223.65
20000
31200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租赁期限:15年;
租金支付:按年度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每3年递增3%
装修期限
3个月(免租金,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租赁押金(元)
标的情况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标的
1.标的资产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设定用途为商服用地,设定容积率为2.67。标的资产建筑物为1栋架框结构建筑,总层数四层,工程质量良好,于2024年11月建成,涉及用途为商业,截止价值时点,装修状况为毛坯。由于摩羯台风影响,部分受损。
2.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具体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租赁用途
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重大事
项说明
1、承租方须履行联农带农义务,具体详见《招租协议》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展演海渔业发展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投资达到50万元。
3、标的以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竞价前应对标的做全面充分的实地查看和调查了解,在竞价前查看公示的相关合同条款,并自行独立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价。一旦报名参与竞价,都将视同已实际全面了解标的瑕疵、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的信息),并完全接受标的现状,不就现状问题提出任何索赔或减免费用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5年4月25日
评估机构
海南鑫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海村民村委会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54460108693177553A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林亚卫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资产权属关系清晰,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决策文件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海村委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海村委会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交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招租协议》,若在1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招租协议》,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及租赁押金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装修不得改变标的设施的内部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内部结构和设置或装修对结构有影响的设施,施工前,应向招租方提供该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并经招租方书面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标的房屋结构和设施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上述行为损坏设施或涉及重大安全隐患而影响使用的,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向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招租协议》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招租协议》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安全、卫生及环保等规定, 若因未按规定遵守所造成的相关罚款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招租协议》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报名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 2026年3月23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6年3月2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
竞价安排
竞价开
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3月9日
09:00
3月24日
09:00
30
120秒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招租协议》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21、 陈先生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一楼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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