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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15164965000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包括酒店洗浴部分、宴会厅地库部分、裙楼出租方使用部分和洗浴占用部分。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5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的1年租金底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本次出租的资产转让项目已同步挂牌(项目编号:N0109FC254934-2),项目进行过程中,如转让项目有任一意向方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本招租项目同步终结,中心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意向承租方,如意向承租方已缴纳保证金,中心将无息原渠道退还承租保证金。
5、在项目成交或租赁期间,因出租方将酒店重组上市、出售,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将酒店收回、划转或因其他原因将酒店提前收回造成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出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届时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同时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当年剩余月份租金及承租押金,出租方不进行额外补偿。
6、标的以现有财产及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对出租的财产不再进行投资和建设。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期间的维护及维修责任。中央空调为一个整体,部分大型设备设施共用,由承租方负责维护,承租方需无偿提供夏季中央空调制冷给出租方使用,酒店管道、外墙及设施等有老化情况,由承租方负责维护维修,日常及相关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承租方自有流动资金有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银行流水);3、意向承租方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记录截图(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xinxishuanggongshi/);4、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丰富的酒店管理经验,意向承租方营业范围中包含酒店管理,餐饮、住宿等范围;5、意向承租方须具有类似酒店经营业绩,有自己的管理团队(需提供经营合同一份)6、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 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出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押金后,出租方方可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
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5、出租方收到首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6、对承租房屋的使用要求:本次出租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8、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不得出现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0、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水、电、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1、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址:锡林浩特市
勘验联系人:张颖
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1、缴纳:金额200万元,截止时间2026-02-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
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
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
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无故不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
定付清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年度租金的
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
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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