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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太阳坌村原栖凤渡进出口养殖场出租
项目编号
2025120143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座落在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太阳坌村原栖凤渡进出口养殖场,含房屋建筑物、场地。其中房屋建筑物面积约 9306.23 ㎡,土地面积约 36606.7 ㎡,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标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25日,其他详见郴州同兴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郴同资所评报字[2025]第27号评估报告》。
挂牌价
70000元/年
交易保证金
20000元
租期
1-20年
(以租赁合同为准)
出租用途
1、资产可以用于农产品包装、存放、饲料仓库等符合用地性质要求的项目,严禁生产经营违背用地性质的项目,且不得变更土地性质和用途。
2、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妨碍市容、产生噪音及污染环境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活动的项目。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
承租押金、租金及费用缴纳方式
1、承租押金为70000元,不计息,不抵租金,合同终止并结清所有费用后全额退还。
2、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10%,即第6年至第10年每年租金为77000元,10年之后租金市场行情如发生重大变化,租金以不低于77000元/年和10%递增比例另行议定。
3、租金每年一付,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承租方须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首期租金及承租押金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于每年一月份支付给出租方。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郴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6918020950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郴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采用加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依法进行网络竞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产出租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3、出租标的若实测面积不足,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4、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承租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且收到标的首期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内至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交易保证金20000元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6:3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承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原则上应与意向承租方一致。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6、承租方应当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2626805获取)。
7、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而放弃承租的竞得人承担。
8、承租方租用经营性资产,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9、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标的物租赁期间,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在场地内的屋顶及附属地面建设光伏电站,并将出租方已备案拟建的“栖凤渡出口养殖场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号:郴行审投备〔2024〕052号),变更至承租方名下,由承租方进行投资建设和管理。承租方负责办理变更手续,出租方只负责配合承租方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办理变更手续存在政策障碍,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承租方自愿承担出租方“栖凤渡出口养殖场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造价评审等前期费用25.14万元,在标的物成交后3日内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出租方再与承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12、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出租方原本标的物的外围定界围墙、房屋等建筑物。
13、除标的物租赁租金外,由承租方每年自行向栖凤渡镇太阳坌村支付关系协调、帮扶等费用,用以协调处理在苏仙区栖凤渡镇太阳坌村原栖凤渡出口养殖场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标的物租赁经营期间与周边村民关系,确保周边村民不以任何形式阻扰光伏工程施工和标的物租赁经营工作,具体金额由承租方与太阳坌村委会自行协商解决。
14、由承租方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将已备案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变更投资方至承租方名下,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15、在租赁期内,标的物因城市建设等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征收的,出租方负责将拆迁事宜通知承租方,并提供政府的相关征收文件及资产处置意见,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如有补偿,标的物内出租方所有的建筑物、土地等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投资的光伏项目及新增资产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如政府在标的物征收范围内没有补偿,出租方对承租方投资的光伏项目及新增资产等不做任何补偿。
16、承租方对标的物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破坏土地原有性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改装、改造、装修等,应将书面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且承租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如还须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按要求办理,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17、承租方必须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严禁“黄、赌、毒”行为发生,如租赁期承租方有违约行为,出租方视其情节有权收回租赁标的物且终止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8、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提前中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对标的物的装修不得拆除或破坏,产权价值都归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等都不承担补偿责任。
19、承租方在标的物租赁期间,作为该资产的第一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因承租方违规造成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含毗连受损的损失)。20、标的物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承担安全保障责任,如租赁物发生构筑物、搁置物、抛掷物、坠落物等建筑物和物件致人损害事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1、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08:30时至 2025年12月25日 16:30时。
报名手续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
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30时,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价人成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价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人,该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价人,但所有竞价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价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价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承租,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承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价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价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
1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
时间
2025年12月19日08:30时-
2025年12月26日09:30时
延时竞价
周期
均为60秒
交易服务费
1、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按标的成交价的2%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
2、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何先生
咨询电话
0735-2626805、19976885961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郴州市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踏勘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踏勘
联系方式
肖振海,13370351166
技术支持
0735-2626805、4008289082
发布媒体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zs.gov.cn;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郴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735-2866663
本次出租资产的委托方,按规定依法出租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62680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出租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系统操作指导、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出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郴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35-2866333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2369232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2369518
负责提供保证金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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