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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名称:连云港赣榆蓝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丰
联系电话: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别 告知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
5.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1-10 18: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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