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江苏常氢科技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6.9444%股权(对应20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5JS2000203)
  • 江苏常氢科技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6.9444%股权(对应20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5JS2000203)

江苏常氢科技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6.9444%股权(对应20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5JS2000203)

0 人关注4789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2,250,000
保证金 10,000
注册资本28,800,000.00元人民币
所在地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50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4号楼1701
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5-10-3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11-27 17:00:00
  • 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8168815637
单位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标的名称 江苏常氢科技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6.9444%股权(对应200万元出资额)
标的编号 N0101GQ250038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3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常氢科技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50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4号楼1701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建
成立时间 2023/03/06 注册资本 288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412MACCY80743 所属行业 资源回收利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5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常州润氢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0556
2 常州美氢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9167
3 常州天力兰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3611
4 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9444
5 常州科教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9444
6 常州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6528
7 江苏兆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125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008.028227 -138.174466 -149.977616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619.648915 2107.50976 2512.139155
审计机构名称 常州永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09/30 2526.247519 -365.325235 -321.91163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586.045274 2309.022430 3277.022844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06/30 1379.481594 -269.068589 -268.85924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867.923196 2494.64329 3373.279906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23.60968
评估基准日 2025-06-30
评估机构 南京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4622.331523 1670.624901 2951.706622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400MAD37ME943
注册地(住所) 常州金融商务广场东经120路19号25-28层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6.944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9444%
内部决策形式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决策文件 《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常州美氢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南京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苏坤评报[2025]33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
(1)本次评估利用了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国瑞年审[2025]第2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在对常氢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评估人员对常氢科技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未发现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常氢科技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常氢科技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和常氢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3)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承诺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法律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事项。
(4)截至评估基准日,常氢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以下经营租赁事项,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本次评估时常氢科技的经营租赁事项在收益法中已考虑,在资产基础法中未考虑;子公司评估时均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6)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7)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
(8)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9)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工商资料、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10)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本次公告中“标的概况-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标的企业评估值”中所披露信息是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220万元,本次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9444%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223.60968万元。

5.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6.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0.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常永嘉财审[2025]第106号);

(2)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苏国瑞年审[2025]第207号);

(3)资产评估报告(苏坤评报[2025]33 号);

(4)法律意见书;

(5)标的企业2025年9月财务报表;

(6)标的企业公司章程;

(7)职工安置情况说明;

(8)债权债务处置情况说明;

(9)《关于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江苏常氢科技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6.9444%股权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225000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服务费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17:00(节假日除外);
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2室。
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如有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参与本项目,须遵照《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范》执行。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0-31 09:00:00至2025-11-27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5年11月27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

(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

(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8)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交易双方服务费全部向受让方收取。

2.受让方须在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1.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样稿).pdf

2.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

3.保密承诺.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陈女士
咨询电话 18168815637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九洲环宇商务广场B座1302室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