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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系统V1.0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茂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391110577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应用及勘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图片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仅作参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际应用及证书内容以勘查时实际情况确认为准。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相关勘查,向转让方、相关部门了解标的情况。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查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相关交割的,经过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该标的。
5.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开发完成日:2022年3月15日;首次发表日期:2022年3月15日;权利期限: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简介:
1. 系统概述
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旨在帮助企业和个人高效地管理其知识产权资产,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系统提供从申请、监控、维护到侵权保护的全流程服务。
2. 系统功能
2.1 申请管理
· 自动填写和提交知识产权申请表格
· 跟踪申请状态并提供进度更新
· 生成和管理申请文档
2.2 资产监控
· 监控知识产权的使用和授权情况
· 自动检测潜在的侵权行为
· 提供侵权案例的报告和分析
2.3 维护管理
· 提醒知识产权的续费和维护事项
· 自动处理续费和维护流程
· 记录和管理维护历史记录
2.4 侵权保护
· 提供法律咨询和侵权投诉渠道
· 协助准备和提交侵权诉讼文件
· 跟踪侵权案件的进展和结果
2.5 报告和分析
· 生成知识产权资产报告
· 提供知识产权使用和价值分析
· 支持自定义报告和数据导出
3. 系统要求
3.1 硬件要求
· 推荐使用最新一代处理器
· 最低4GB RAM,推荐8GB或以上
· 最低256GB SSD存储空间
3.2 软件要求
· 支持Windows 10或更高版本
· 支持MacOS 10.14或更高版本
· 推荐使用最新版的Google Chrome或Mozilla Firefox浏览器
3.3 网络要求
· 稳定的互联网连接
· 最低2Mbps上行和下行速度
4. 安装与部署
4.1 安装步骤
· 下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安装包
· 运行安装程序并遵循安装向导
· 完成安装后重启计算机
4.2 部署指南
· 确保满足系统要求
· 配置网络和安全设置
· 进行系统测试以确保正常运行
5. 用户支持
5.1 帮助文档
· 提供详细的用户手册和操作指南
· 在线FAQ和常见问题解答
5.2 技术支持
· 提供24/7在线技术支持服务
· 提供电话和邮件支持
6. 版权和许可
6.1 版权声明
· 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及其所有组件的版权归开发公司所有
6.2 许可协议
· 用户需遵守许可协议使用系统
·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分发或修改系统
7. 更新和维护
7.1 更新政策
· 定期发布系统更新和补丁
· 用户可免费获取更新
7.2 维护服务
· 提供定期的系统维护和检查
修复发现的问题和漏洞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
无
1. 《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2. 转让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10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全部资料交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变更登记工作。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变更登记工作以受让方为主,转让方予以配合。
3.签订转让合同后可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转让方根据受让方需求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涉及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4.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所需支付的费用或其他因办理过户转让需要支付的税金(不包含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皆由转让方承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了解充分及确认标的。并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所有包含信息,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且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应用、标的有争议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申请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受让方应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收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支付金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及内蒙古蒙科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收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交易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和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方采用e交易系统报价。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3-0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采用竞价方式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料交接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3.处置方法:(1)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原渠道返还;(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1家意向被许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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