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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江南体育馆大院内3宗资产整体招租(10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5-100
挂牌价
人民币212496元/月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南宁市江南区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1日10:00 至 2025年2月27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5年2月21日10:00 至 2025年2月2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方承诺
我方(广西明园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明园精选星光店)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
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
(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竞价阶梯
(元/次)
租赁期
经营范围
备注
1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号办公楼
8744.67
212496
1000000
100
10年
办公、酒店、公寓等
1、该资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按以出租方实际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2、资产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3、鉴于出租资产水电费结算方式为先使用后付费,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除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水电费押金5万元。4、该资产产证面积为8841.67㎡,出租标的及出租面积不含出租方自留位于住宿楼1楼的三间办公室约72㎡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租用的相关区域含办公楼7楼的一间房约25㎡,实际出租面积为8744.67㎡。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6、需与专管员联系至现场对资产进行勘查,了解情况并签订《资产现状知情承诺书》,勘查联系电话:18154580607。
(详见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2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号住宿楼
3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号礼堂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号体育馆大院内,为办公楼、住宿楼、礼堂3宗资产(不含部分自留及已出租资产)。标的位于朝阳商圈与江南万达商圈交汇处,周边有南宁剧场、南宁市江滨休闲公园、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等,距南宁市地铁2号线南宁剧场站570米,周边有1路、5路、9路、31路等众多公交线路,交通便利;兼备住宿、办公、礼堂等多功能为一体,人流量大,地段成熟,配套设施较好。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以上资产以出租方实际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实际移交时的现状和瑕疵等。
4.该项目需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现状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5)
5.租金递增:租期内租金每三年按3%比例递增。
6.该项目需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现状知情承诺书。(资产知情承诺书模版详见附件5)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江南体育馆大院内3宗资产公开挂牌招租事项的批复》(宏桂复[2025]1号)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用途:办公、酒店、公寓等。不能用于从事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异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资产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成交租金金额。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资产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资产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水电押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鉴于出租资产水电费结算方式为先使用后付费,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除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水电费押金50000元。
4.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以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5.承租方享有3个月装修免租期(按三年进行分摊),装修免租期计算在10年租期内,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除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6.部分资产不属于出租范围:出租标的不含出租方自留位于住宿楼1楼的三间办公室约72㎡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租用的相关区域含办公楼7楼的一间房约25㎡。
6.现状说明:招租标的现无独立进出口、未配备停车位,承租方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自行协商解决资产内部停车场使用、公共区域进出和使用等问题。
7.水电:(1)出租方已将供电线路架设至出租标的配置点总开关前,市政供水管路已接至出租标的配置点总开关。配置点总开关后,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出租方自留的三间办公用房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铁塔公司的水电费由其自行承担。
8.附属设备维养费:出租资产附属设备(如电梯、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费、年检费用、日常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装修要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改动出租资产任何主体结构部位,对出租资产进行装修前需向出租方提供完整的装修施工方案进行报备,装修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装修中施工必须服从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的现场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对公用设施造成损毁的,承租方应承担修缮责任;装修后需自行解决工商经营执照办证、有关工程施工及消防报批、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审批等相关事项。
10.升级改造要求:租赁期内,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他物时,须征得出租方同意,且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标的主体结构,出租方有权委派内部或第三方机构人员监督施工作业;必要时,出租方有权叫停施工。
11.如资产租赁过程中涉及周边租户投诉及协调等问题,需承租方自行解决。资产交接后,若出现资产问题,承租方不能以任何方式要求出租方整改、赔偿。
12.消防及安全要求: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保证按行业安全标准使用出租标的,确保安全。承租方在使用出租标的期间,必须抓好各项安全、综合治理、消防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非因出租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违法行为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当自行为出租标的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等一种或多种保险。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出租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或怠于维护、维修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应向出租方赔偿损失。
13.合同期满或者合同依法终止、解除的,或者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除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外,承租方必须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因拆除造成租赁物毁损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4.出租资产以出租方实际移交时的现状进行交接。
15.租赁期内,因政府拆迁等原因,租赁物需要拆迁撤场的,承租方应在接到资产出租方书面通知后根据资产出租方要求,无条件同意解除本合同,清场并及时归还租赁物给资产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资产出租方主张拆迁补偿或要求资产出租方承担其他责任。承租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根据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改变经营范围,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转租分租、不允许将标的物做担保、抵押。
17.承租方需自行解决经营办证、施工及消防报建等相关事项。
18.承租方需对以上竞价的标的物包括上述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对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在竞价报名时出具加盖公章的资产现状知情承诺书,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9.意向承租方需进行现场勘查,签署《资产现状知情承诺书》,承诺已详尽了解并知悉以上情况及要求。
2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记录人,禁止其参与资产的竞价。
3.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无不良记录的相关信息。
4.企业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查封等状况,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
5.意向承租方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中无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情况。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附件3)、《资产出租安全管理协议》(附件4)。
《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资产租赁合同》签约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3楼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成交价款
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成交租金金额)。后续租金以 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出租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明园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明园精选星光店
账 号:771902574810158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民主路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资产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竞价阶梯:10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上传盖章复印件,成交后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提供,上传盖章复印件,成交后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记录人,3个网页截图证明,上传盖章复印件,成交后留存原件);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无被记录的相关信息 (上传盖章复印件,成交后留存原件) ;
⑤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查封等状况,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承诺书;(上传盖章复印件,成交后留存原件)(附件6);
⑥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征信证明材料,且无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情况。(上传盖章复印件,成交后留存原件);
⑦资产现状知情承诺书。(上传盖章复印件,成交后留存原件)(附件5)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名资格审核
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资产租赁合同》后作为租金或履约保证金结转到出租方账户。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梁经理:0771-5757533、13978667112(交易所)
朱经理:13263813944、韦经理:18154580607(出租方)
报名咨询
罗经理:0771-5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0771-5880618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附件1.意向承租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附件2.标的照片.zip
附件3.资产租赁合同(模版,以实际签订为准).docx
附件4.资产出租安全管理协议(明园星光店).docx
附件5.资产现状知情承诺书(模版,以实际签订为准).docx
附件6.企业无不良信用承诺书.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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