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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整体招租(5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4-1377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0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租赁期限
5年
租赁面积
土地面积8666.67㎡,地上建筑物面积约684㎡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流、中转货运、口岸服务、仓储管理及口岸进出口海关监管物流集拼仓项目等
交易条件
免租装修期限
3个月(不计入租期内)
租金递增方式
无
交易保 证金
5万元
履约保证金
租金底价
10万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以12个月为一个支付期,须在上一个租金支付周期最后一个月内提前足额支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即:需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
土地现状
标的现状
招租标的为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8666.67㎡,地上建筑物一栋二层,面积约为684㎡,部分地面已捣制水泥砼面,面积约1201㎡。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招租标的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口岸大道,紧邻峒中口岸海关正式货场,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网络。周边拥有完善的物流配套设施和充足的外贸服务人力资源,比较符合经营货物进出口、仓储管理及出口物流集拼仓等项目,能够快速地连接国内外市场。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该标的被疑似当地村民的违法占用人搭建有临时砖瓦房(共4间)并非法占用拒不腾空退场,出租方负责向成交人提供标的上一任承租人对4间砖瓦房占用情况的说明,出租方不负责4间砖瓦房任何处理事宜,如承租方需对4间砖瓦房进行利用或者其他处置,由承租方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风险。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如未向出租方咨询及实地踏勘而进行交易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招租标的证件材料:《防城港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批复》(防财资〔2020〕7号)、《防城港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转让协议》、国有土地使用证(除上述材料外,无其他材料)。
5.该标的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容积率≤0.4;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20m;该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3466.668㎡,
出租方 情况
出租方
防城港市兴港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 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市兴港国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 机构
防城港市兴港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须于签订《合作协议》3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摘牌价12个月租金)、当日支付履约保证金5万元,后续租金以 12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上一个租金支付周期最后一个月内提前足额支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即:需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防城港市兴港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505016595860000060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港口区支行
竞价人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意向承租方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资产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
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作协议》。
签约地点: 以交易所通知为准。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合作协议》约定,《合作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协议期限未满而承租方提前解除协议或承租方违约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的用途: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口岸进出口海关监管物流集拼仓项目等。经营业态需符合出租方的管理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合作协议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租金支付方式:以 12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上一个租金支付周期最后一个月内提前足额支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即:需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
5.装修期:承租方享有 3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该免租期不计入租期内。承租方必须对标的进行实际投入(如对土地进行平整以及在土地上搭造建筑物、构筑物、场地捣制砼面等),在投入完成及标的正常运营后方可享受该装修免租期,未进行实际投入的不予享受装修免租期)。如承租方申请提前终止协议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协议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需将出租方减免的租金(减免租金的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装修期的免租、减租等情况)补缴给出租方。
6.合作要求:承租方签订《合作协议》。出租方提供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承租方进行经营范围内的项目运营,项目资金由承租方自筹资金投入,承租方除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外,还需向出租方支付项目年度净利润的5%收益分成(如当年净利润的5%没有超过15万元,按照15万元支付);项目运营累计利润超过700万元的,则从次年起每年应付的收益分成比例提高至净利润的10%(如当年净利润的10%没有超过15万元,按照15万元支付)。即承租方使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应付对价为固定租金+收益分成款。
7.收益分成支付方式。承租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收益按承租方提供的财务报表提取支付,由承租方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0日内与出租方进行对账,确认后5日内向出租方支付。
8.运营要求:(1)承租人承担在承租期间产生的所有运营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水电费、市政保洁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物业费、消防等特殊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等产生的所有费用。(2)承租人在合作期间应当依法经营,凡因承租人合作期间未遵守各行政机关对土地(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或者经营管理规定,导致被行政处罚或者导致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人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在承租期间对土地的平整以及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捣制砼面等的所有投资(包括报建的有关税费和通水、通电、通路、通讯等有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投入,且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之前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合作期满或者其它原因双方解除合作协议的,该资产中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购买的设备按现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方为土地(房屋)主体的实际管理人,一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
10.承租方需对以上竞价的标的物包括上述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对资产进行现场勘查。
11.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
2.展示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口岸大道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郑女士 1309770166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1/26 至 2024/12/02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租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竞价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查询的相关信息 (上传加盖公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半小时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承租方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或书面确认文件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0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至2024年12月3日 10:0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意向承租方委托授权书(如需)
2.标的照片
3.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土地现状知情承诺书
4.合作协议(模板).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郑女士 13097701668 (出租方)
万经理 0771-5585032、19195683132(交易所)
报名咨询
甘经理 0771-5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5738059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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