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债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资源使用权 排放权交易 林木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新疆 黑龙江 湖南 安徽 甘肃 海南 云南 浙江 山东 四川 广西 河南
0 人关注2549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出租方名称:江苏凤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蓉
联系电话:025-51883235
特别 告知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须提供管理团队不少于9人近三年的社保记录; 2. 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3.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 承租方需将花园路8号园区房产整体打造成为科技类园区;5. 意向承租方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并提供完整的项目方案书; 6.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和法律明令禁止的业务; 7. 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的立项、规划、改造等手续,并得到消防、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保证金金额:2700000.00元。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三、保证内容: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首期租金和押金付至出租方账户。四、处置方式:按照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则其缴纳保证金可抵作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本金在确定承租方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自然人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办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我中心办理)。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