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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名称:高先生
本转让方现委托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本次处置的90头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交接,若90头牛在公告期内发生丢失、患病、死亡等情况,最终成交价由转、受让双方协商议定。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E交易登录入口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个人报名:身份证复印件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报名资料提送方式请联系该项目联系人。【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该转让标的交接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牛群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意向受让方须在牛群展示期间内提前预约项目工作人员亲自查验牛群,牛群状况以查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牛群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牛群的全部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牛群或牛群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同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金额将全部牛群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
3、最终受让方须在交纳完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凭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交纳凭证、身份证明、“牛群交接通知书”与委托方完成马匹移交工作。如购买者逾期接运牛群,委托方将按照1000元/天收取保管费和饲养费。
4、牛群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所有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交接完毕后为转让方清场。
5、成交牛群全部交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牛群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关于交接的其他问题,由转、受让双方协商议定。
1、缴纳:金额6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8-31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扣除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纸质版报名资料递送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资产后,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牛群交接的。
3、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向中心交纳相应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其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的等额部分。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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