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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的交强险及商业险均已逾期,办理车辆过户前,买受人须先行购买车辆交强险。
车辆闲置、有异响。(信息摘自评估咨询报告,仅供参考)
特别 告知
1.标的以展示时的品质现状、权利属性以及权益状况进行公开竞价,竞买人应在车辆展示期间现场查看车况,自行了解车辆性能、质量、权属和欠费等信息。 2.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保证车辆能否正常使用以及所有部件、配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发生影响车辆使用的情形均由买受人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3.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二手车市场价变化、车辆交易规定调整、车辆多日停驶造成的故障等。 4.竞买人须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
成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320501628636096666660003
竞买资格 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标的交割
(3)买受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应承担下述款项:
① 单位车辆支付车价3%的交易费及税金。
② 按国家有关规定应支付的车辆相关过户费用,包括牌照号费、评估手续费、市场服务费、刮号费、脱牌费等。
③车辆的保险从单位过户到个人可能需补交的差额费用(车辆保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④车辆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税费。
(4)受让方提取车辆后,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车辆过户时,原车牌号码一律收回,不随车转让。
(6)车辆转出市外,本地档案一律不得返回。竞买方须自行了解车辆转入区域入籍手续的要求及车辆有关使用年限等规定,竞价成交的车辆一旦办理完转出手续后发生不能入籍的情况,涉及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如有部分车辆缺失证件和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补办,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影响车辆变更进程,买受人取得新的车辆证件、提取车辆时间将会延期,敬请买受人谅解。
2.退还: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过户履约保证金,在车辆过户完毕后退还,其他竞买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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