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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北路15号街坊神华佳苑小区商业店铺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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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北路15号街坊神华佳苑小区商业店铺转让交易公告

商业区 市中心 配套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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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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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152,600
保证金 220,000
房屋建筑面积138.06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18-02-28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3-13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武鹏宇
联系电话:
18147163484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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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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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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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北路15号街坊神华佳苑小区商业店铺转让 项目编号 09FC20180059
挂牌起始日期 2018/2/28 挂牌截止日期 2018/3/1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北路15号街坊神华佳苑小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138.06㎡ 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期限
权利性质 用途 商业
房屋结构 钢混 所在层数 1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租赁情况 无租赁 装修情况 简单装修
抵押情况 无抵押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无欠费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商业区,市中心,配套成熟
其它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 11526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4364005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河镇托克托大街
法定代表人:武雪峰
经济类型:非国有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房产具有《房屋所有权证》鄂房权证东胜区字第109021404020号,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证载面积138.06㎡。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土地使用权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具体情况须投资人自行了解。

2、本次转让房产为银行抵债资产,通过法院裁定,转让方依法享有处分权,尚未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转让方承诺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交接及变更手续。

3、本次转让房产使用状态为空置。

4、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产权权属变更时间: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交房时间: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的交付工作。如逾期交房,每逾期一天,转让方须向受让方承担成交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返还全部交易价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

5、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负责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受让方自行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6、转让方承担交房前因使用该标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

7、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标准以交易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为依据或双方协商确定,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8/2/28 至 2018/3/13
报名手续

 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网络竞价须知.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220000元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3%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武经理   0471-3473027     18147163484
技术支持  李经理   0471-3473040     18147163468
咨询时间  9:00-17:00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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