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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1.风险提示(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2.标的企业房屋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标的企业未入账的划拨土地已纳入评估范围,证载使用者为百色市福禄河三级电站(温矿分站)。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能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可提前踏勘、咨询,对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考察,转让方将给予充分、必要的配合。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2.从评估基准日次日至股权交割日(即产权交易完成之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款。
3.标的企业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到交易所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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