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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合计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本次转让标的为3*185mm2的铝芯钢绞线(高压线),包括电杆及附属设施等。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勘察标的资产,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本次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资产转让与移交。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按国家及我省相关电力行业施工要求进行资产拆除,安全作业,标的资产在移交提取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交易双方在接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出具的《关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函》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转让移交手续,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30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
1、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2、标的展示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18635897775
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携有关资格、资信能力证明等文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报名时请携带报名单位公章; 2、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帐户(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未汇入视为弃权)。
3、报名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2层(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47号窗口)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1-7731790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
(二)履约保证金保证内容: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进入竞价程序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三)履约保证金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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