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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塘河湿地公园内北面第三艘龙舟招租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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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塘河湿地公园内北面第三艘龙舟招租竞价公告

竞价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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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关注
挂牌价 573,600
保证金 56,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17-04-13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7-04-22 00:00:00
  • 常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部
  • 常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部
单位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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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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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竞价公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电子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项目名称

丁塘河湿地公园内北面第三艘龙舟

项目编号

10FCZZ20170026

挂牌起始日期

2017年4月13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17年4月21日

委托方名称

   

评估机构及报告编号

 

标的情况

位置

常州市丁塘河湿地公园

状态(合同到期日)

空置

租赁面积约(㎡)

670

租赁期限(年)

3

承租押金(元)

40000

租金支付方式

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其他情况

1.     租金底价为第1年租金185600元;第2年租金191200元;第3年租金196800元。

2.     物业费管理按照承租人与公园管理处签订的物管协议执行(暂定2.5/平方米/月)。

3.     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     标的物无下水通道。

5.     为保证承租人合理并善意地使用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时须向出租人支付承租押金40000元,承租押金分为履行保证金35000元和结构保证金5000元。若承租人发生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使用过程中出现装修破损由承租人自行维修,如房屋交接时承租人仍未维修,对于门、窗、地板等固定装饰破损,出租人有权扣除结构保证金。

6.      新承租人享有二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7.      承租人为民营企业的,需提供个人担保。

租金总底价(元)

573600

图片展示

http://www.e-jy.com.cn/ejyzx/uploadfile/20160512163920001.jpg

http://www.e-jy.com.cn/ejyzx/uploadfile/20160512163920002.png

现场展示

1.     时间:2017413日至2017421日(联系后统一组织)

2.     地点:标的所在地

其他说明事项

1.     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或配备。

2.     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人及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     意向承租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     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人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     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6.     招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人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资格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竞价

增价幅度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1742414:0015:00

延时竞价周期

1分钟

款项支付

保证金

1.  缴纳:金额56000元,截止时间201742124: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  退还:承租人缴纳房租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后退还,其他竞价人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服务费

成交价的 0 %

成交款

承租人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每日按逾期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视承租人根本违约。

标的交割

1.     承租人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出租人通知时间内至出租人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2.     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产交所或出租人有权视作承租人放弃标的。承租人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3.     在被确认为承租人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人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人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人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承租人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     本次招租产交所系受出租人委托,出租人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因承租人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人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人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人不需使用的,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由承租人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5.     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人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人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特别说明

1.     竞买人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2.     本次招租公告到期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出租人在不变更信息发布内容的情况下延长信息发布期限。详情点击《2017年房地产长期公开招租竞价公告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杨女士 李先生 0519-86677336

技术支持

杨先生 0519-89890395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42117:00止(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11

附件

 

 

                                                                       常州产权交易所

    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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