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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3日,按照相关规定,转让方向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发送《关于转让辰能创投持有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5.26%股权的通知》,已履行告知义务。
黑众华评报字【2021】第022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22号
2021年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省级国资监管机构
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转让方名称由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现变更为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但标的企业尚未办理工商变更。
2、标的企业原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4日将股权转让至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目前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3、转让方目前拥有标的企业1个董事席位。
4、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本次受让前应充分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关于交易场所股东条件的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因不符合交易场所股东资质而未能通过审批的可能后果。
5、挂牌公告期满后,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受让资格条件的审核是规范性形式审核,不表示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关于交易场所股东资质的相关规定。
6、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自行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如未能通过审批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且与转让方与交易机构无关。
8、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关于交易场所股东条件的规定。
2、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由交易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1、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包括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受让方支付全部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交易机构网站“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周女士13354500159/0451-82876488
挂牌公告期满后,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全部为标的企业其他股东除外),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3、如征集的意向受让方全部为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的,协商确定各自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产生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表示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的,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具体拍卖方式详见附件3拍卖须知。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6时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上传受让资格材料、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并向交易机构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递交材料
(1)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企业受让股权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盖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
(2)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
(3)该项目网站公告、拍卖须知(打印,盖章签字)。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签字盖章。
1、交纳金额4980万元。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16:00前,以资金到账为准。汇入交易机构如下账户:
户 名: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8010000001497502
行 号:313261066613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拍卖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全部为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且均表示不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情形除外);(3)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包括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不应价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6)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7)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4、上述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机构应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该剩余部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8%收取;以拍卖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2%收取。
附件1:股权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2: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
附件3:拍卖须知.docx
位女士0451-87200167、李女士0451-87200195、杨先生0451-87200196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哈尔滨北方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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