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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4-6号楼房产分别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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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4-6号楼房产分别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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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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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孔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7200131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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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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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4-6号楼房产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PLJJ101029202103247017

挂牌起始日期

20213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14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呼伦贝尔海拉尔区胜利大街15

基本属性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房产使用

用途要求

1、出租标的作为草原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单位配套服务使用;

2、出租标的作为经营用途的,经营项目以服务周边学校和师生为主,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师生和家长交通秩序;

3、出租标的作为住宅使用的,承租方不得影响周边学校教学秩序,不得影响草原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226

评估机构

呼伦贝尔天民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租金底价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007870915901

注册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

法定代表人:崔月岭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  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由于房产证无分户面积,明细表中所列建筑面积为测绘公司实地测量,实测房产面积可能与房产证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租赁期间涉及与房产面积有关的费用按实测房产面积计算。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租赁期满后重新制定租赁计划和租赁价格,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8、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9、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出租标的交割日之前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包烧费(供暖费)、物业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需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方要求另行向出租方交纳年租金20%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出租成交后,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处置方式由租赁双方在《产权租赁合同》内自行约定。

3、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 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将第一年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如《租赁合同》中无上述约定,出租方需提供承租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5、 转让标的没有免租(装修)期。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

“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女士 0470-821689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325日至2021422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保证金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截止时间20214221600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 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自由竞价时间

202132510:00-报名截止次工作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 收费标准: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的2%;最低不少于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收取。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zip

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xls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孔女士0451-87200131;刘女士:0451-87200135

技术支持

孔女士0451-87200131;刘女士:0451-87200135

咨询时间

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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