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矿权 船舶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四川 河南
0 人关注2985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实物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资产挂牌则具备移交条件;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交易前标的展示现场与正式移交标的现场一致,如出现不符或短缺则由我方负责。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受让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税金。
2.施工安全保证金设置:施工安全保证金为5万元
3.缴纳账户:
名 称: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乡宁县支行
账 号:0510032209022108805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且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汇入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本标的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交易;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3、意向受让方需在项目标的展示时间内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充分了解并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转让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同意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支付全部交易款项及交易服务费,同时将成交金额对应的税费及施工安全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同意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4)同意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风险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施工工期控制在60个自然日内,现场产生的垃圾由受让方负责清运和处置。
(5)承诺按相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并尽到安全施工义务,上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确保标的存储地点临近设备设施不受损害,发生损坏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6)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了解标的受让应符合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若受让方因环保、超限等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完全承担。
(7)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处置受让标的。
(8)同意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超出约定施工工期的,每超出约定时限1天,扣除施工安全保证金的5%;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交纳的施工安全保证金全部扣除。按时清运完毕且未出现安全事故,则在清运完毕经双方签订移交确认书后无息返还施工安全保证金。
(9)同意以标的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易,资产交接时,转让方不保证拆除后的设备质量、数量等与评估报告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质量、数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付价款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90000元至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 0067 9018 1700 78783
3、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电话:13643450912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0元 (二)保证金保证内容: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进入竞价程序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或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8、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三)保证金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