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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口市华信路1号花园新村A1栋606房
项目编号
QY202005HN0048-1
挂牌起始日期
2020.5.7
挂牌截止日期
2020.5.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终止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龙华区华信路1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
面积
107.63m2
套内建筑
-
土地使用权面积
14.43m2
剩余使用期限
59年
权利性质
房产:私有
土地:出让
用途
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
总层数
8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三房两厅一厨两卫两阳台
房屋朝向
\
租赁情况
无
装修情况
简单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花园新村小区位于海口市华信路1号,建于1997年,标的所在为一栋八层住宅楼的6、7层,混合结构,无电梯。室内均为普通装修,通风采光较好,目前空置。小区位于龙华区商业繁华区域,周边有学校、超市、商场及医院等,公共配套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便利;毗邻滨海公园、世纪公园,是理想的居住地。[详见评估报告 琼联振房评字[2020]第10410号]
其他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所有权人为个人名下,实为机关单位出资购买,属国有资产。
2、未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建设有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缴土地出让金。
3、房产转让不包括室内已有的家具等物品。
评估情况
评估价
830043元
评估基准日
2020年4月10日
评估机构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同意处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4家单位房产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淮南市财政局
特别告知
房产已办理房屋所有权 房证字第7798号,证载姜瑾瓯名下,实为机关单位出资购买,属国有资产。
交易方式
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以挂牌价为底价,采取“网络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25万元;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料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标的过户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需缴纳25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房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除交易双方责任外,政策或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
3、过户所涉及相关税费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标的交付前如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标的资产交割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6、转让标的按现状公开转让,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7、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华信路1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9日
报名手续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在2020年5月19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不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保证金金额25万元,截止时间2020年5月
19日下午17: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
间为准。
2、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
2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5月7日上午9:00 至5月20日上午9:30
延时竞价周期
120秒
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标的咨询:施女士 66558003 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23
技术支持
徐先生 66558001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19 日下午17:00止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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