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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特别告知: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受让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税金。
施工安全保证金设置:施工安全保证金为10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乡宁县支行
账号:0510032209022108805
1.本次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易,资产交接时,转让方不保证拆除后的质量、数量、品质等与评估报告完全一致;
2.交易双方在接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函》后开展标的资产清点移交,清运完毕后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3.本标的的清运工期为60个自然日。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3万元 (二)保证金保证内容: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进入竞价程序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或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8、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三)保证金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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