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矿权 船舶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四川 河南
0 人关注3684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按《土地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实物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转让资产明细与评估报告明细及实物吻合(一致)。如在评估范围内存在部分资产需要留用或暂不处置的,我方将以书面形式在挂牌前告知市场,并将上述资产在转让明细中剔除,若所提交的转让资产明细与转让现场实物不符由我方负责。
5、我方承诺资产挂牌则具备移交条件。移交过程中,如出现企业职工阻挠拆除、拉运等影响标的提取的情形,由我方负责协调解决;
6、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7、我方承诺交易前标的展示现场与正式移交标的现场一致,如出现不符或短缺则由我方负责。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土地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交付租金。承租方在办理相关证件、手续及施工改造所造成的延误及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2、《土地及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效力自动解除,承租方所投入的相关固定资产归出租方所有。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在项目规定时间内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充分了解并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报名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转让资产品质、质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前应到现场对标的进行核实勘验,对拟承租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充分了解,愿意接受《报名须知》《土地及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
3、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土地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交付租金。承租方在办理相关证件、手续及施工改造所造成的延误及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土地及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效力自动解除,承租方所投入的相关固定资产归出租方所有。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