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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4台工程机械及3辆二手公务用车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19-522
挂牌起始日期
2019/11/8
挂牌截止日期
2019/11 / 1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0)个周期。
存放地
江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的厂区
标的情况
编号
车辆牌号
车辆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购置日期
已行驶里程(公里)
挂牌价(元)
加价幅度(元/次)
交易保证金(元)
1
无
挖掘机
CLG920D
2
2012/7/1
590400
2000
60000
装载机
ZL50CN
114800
1000
10000
3
5吨叉车
CPC50-WX5
2016/2/29
64000
100
4
CPC50-AXG53
2016/7/6
62400
5
赣FU3228
别克旅行车
SGM6530ATA
2013/5/26
184817
47000
6
赣FU0266
大众多用途乘用车
SVW6451JFD
181494
55000
7
赣FU0466
陆风牌轻型客车
JX6462KA
2012/11/1
110308
26000
本次转让的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维护保养情况一般。标的5-7年检日期分别为2018年5月、2019年7月、2018年11月。
备注: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万元)
95.96
评估基准日
2019/4/30
评估机构
广西桂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详见标的清单(转让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江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刚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内部文件处理笺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1)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标的5-7办理车辆成交确认和过户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车辆以现状竞价和交付,若车辆存在油箱无油、机油渗漏、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受让方需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原车主单位以及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一、标的1-4:
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转让方交货价,不含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后 3 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3.转、受让方签署交割单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完成标的清运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期间的场地占用费(¥ 200 元/日)由受让方承担,从清运保证金中扣除收取。清运保证金待资产安全清运并清场完毕后,如无逾期完成清运工作或其他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4.受让方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二、标的5-7:
1.车辆交接:交易价款缴纳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成交文件到车辆停放地点办理提车手续并签署资产交割单,交易所留存一份交割单。逾期提车的,按每台车100元/日收取停车费。标的以现状竞价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车辆持有单位、转让方以及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车辆过户:受让方提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并提交新行驶证原件、复印件1份至交易所以办理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逾期未提交新行驶证的,按每台车100元/日扣除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收齐材料(交新行驶证复印件1份,原件比照复印件无误后退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在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标的交割手续并向交易所提交书面文件后5 个工作日内结转成交价款给转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标的1-4: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江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3.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江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2.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相关费用约定:车辆过户之前的违章处理费用由车辆原单位承担。二手车交易税、车辆年审及路桥费逾期未办理且需要补办所涉及的费用、车辆过户(含补办材料)费用、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请受让方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办理完毕成交、过户、交接手续,以免造成违约。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展示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江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海斌
联系电话:0794-2170181,1560794977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11/8至 2019/11/14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并按要求完成标的物清运工作或车辆过户手续办结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详见标的清单
自由竞价时间
2019年11月8日 10:00 至2019年11月15日10 :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受让申请书.doc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3.交易须知.pdf
4.标的照片.zip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黄先生 0771-5585032 15578991413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覃女士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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