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船舶 矿权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南 四川
0 人关注1243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
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王明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114392532T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友谊大街68号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标的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包头市局(公司)局长(经理)行政会会议纪要(包烟办会〔2025〕26号)
特别 告知
1. 本次出租的房产坐落位置: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5号街坊鞍山道6号居安家园,建筑面积581.76㎡(具体详见标的列表),标的所在层数为1-2层(具体详见标的列表,总楼层12层),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但租金不因实际勘验面积情况调整。不动产权证书号(房屋产权证号)为包房权证昆字第195021518822号、195021518823号、195021518824号、195021518825号、195021518826号、195021518827号、491974号(具体详见标的列表),承租方租赁该房屋用于“商业/公寓(具体详见标的列表)”,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本公告约定的租赁用途。房产证登记用途为“商业/公寓(具体详见标的列表)”,承租方使用需符合该用途范围。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6.公告期间请意向方自行了解与资产相关用途是否存在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风险,如标的出租交易成功后出现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的情况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除自行承担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本公告披露承租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8.对承租方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
承租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的;
(二)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难度较大的;
(三)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项目的;
(四)消防、治安、环境卫生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
(五)从事卷烟、电子烟经营业务;
(六)拟对外转租的;
(七)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无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标的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租金及支付方式
(1)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最终确认承租方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首年租金及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届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中心收到首年租金及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2)后续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租金按年结算,承租方应于每年开始的前五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4. 装修期
出租方同意给予承租方40天的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用于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布置。装修期内,承租方无需支付租金,但需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5. 其他特殊约定
详见附件《承租相关条件》
注:除本公告已约定内容外,其余未约定事项均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1-2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无故不与出租方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或押金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处置方法:(1)无以上违约行为,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按公告约定向中心交纳交易价款,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