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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1、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 2、递增方式:无; 3、租赁期限:5年; 4、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营; 5、起租时间:(1)若原承租方未报名参加竞租或报名参加竞租未取得标的,原承租人应于竞租会结束后7日内将承租房产退还出租方,若原承租方报名参加竞租并取得标的,起租时间自竞租会结束后次日起计算;新承租人起租时间自出租方通知接收房产之日起计算;(2)因本次租赁房屋原承租人未予腾退,若本租赁房屋由原承租方外的第三人竞得,自竞租会起3个月内出租方仍无法收回租赁房屋的,出租方与新承租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新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组织方不再承担其它法律责任;(3、其中309室、335室、613室、614室、1232室、1234室的合同期至2018年5月31日止,804室合同期至2018年4月3日止,新承租人需承诺上述房屋按原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履行完毕后再收回; 6、是否有原承租方:是; 7、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支付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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