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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纳认购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交纳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 。3、交纳方式:转账 4、保证金交纳账户:户名:内蒙古众鑫融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南路万锦支行 账号:1505011057600000069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了解并对项目情况、成交规则的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约定的金额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保证金已退还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完成资产交接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法: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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