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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出租方名称:鄂尔多斯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峰
联系电话:18947378558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商业房产,产权证号:蒙(2017)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09819 号,该房产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期限为:2022 年 6月7日至2023年 6 月6日,转让方已书面告知现承租人转让事宜,现承租人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意向方成交后与现承租人沟通处理腾退相关事宜。意向受让方需充分尽调并接受揭示或未揭示的潜在风险,涉及后续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过户所涉及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或按国家规定双方共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房产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产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意向受让方需充分尽调并接受揭示或未揭示的潜在风险。
3、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
4、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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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工作日:9:00-17:00
特别提示:
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未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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